“电商一站通(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服务规则
本服务仅提供给同意并接受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协议》、《交易服务协议》、《信用保障服务规则》的注册用户。用户使用电商一站通服务,代表其已经同意并遵守相关服务协议和规则,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其他所有相关规则。
本服务规则适用于大陆地区注册或居住的卖方用户,及与其签订包含本服务交易合同的海外买方用户。
一、定义
1、“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是指海外买家在阿里巴巴国际站购买带有“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 标识的产品时,卖家承诺为买家提供包括快速拿样、品牌定制、质检、仓内贴标、双方约定的买方指定的海外仓库直发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2、电商平台海外仓直发:指卖方承诺发货直发双方约定的买方指定的海外仓库。
3、品牌定制:指卖方承诺提供以卖方提前设定的最低起订量MOQ定制服务,同时通过电商一站通可视化产品工具免费提供样品的图片或视频给买方确认。
质量标准: 800*800.1000*1000的清晰图片或MP4格式视频,以能够通过图片或者视频辨别定制部分是否满足定制需求。
4、电商资源包:指卖方承诺免费提供的订单内产品对应的图片或视频给买方,便于买方在电商平台上发布商品。且在电商一站通可视化产品工具提交已发送证明(如卖方通过阿里沟通工具将电商资源包共享与买家的截图证明)。
5、仓内贴标:指卖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代贴产品内包装(最小销售单位)和外箱或托盘入仓条形码,并通过电商一站通可视化产品工具上传相关图片或视频。质量标准: 800*800.1000*1000的清晰图片或MP4格式视频,需要能通过图片或者视频确定每个产品和外箱或托盘的标签是否贴妥当,且尽量通过图片显示每个产品及每个外箱的标签都能被成功扫描。
6、质检:指卖方承诺发货前按照双方约定的验货标准100%检验产品(外观、规格、数量)合格后发货,并通过电商一站通可视化产品工具上传验货图片或视频。质量标准: 800*800.1000*1000的清晰图片或MP4格式视频。需要能通过图片或者视频证明卖家或第三方已进行申请内产品的质检。示意图:
二、“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卖方准入条件
1,供应商为阿里巴巴国家站会员,且信保亮灯。
2,卖方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卖方须具备提供服务能力,满足如下之一要求:
三、交易合同:
双方的交易合同或申请,依然需要是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站认可的方法订立的信用保障交易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四、“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服务保障
“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保障的内容如下:
五、纠纷调处:
1,“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下的纠纷,买方可在交易合同生效后按照《信用保障服务规则》的《信用保障纠纷处理规则》章节发起。买方可决定仅发起“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保障申请,按本服务规则获得“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保障,也可选择同时发起信用保障服务和“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保障,获得双重保障。
2,买方因信保交易的其他内容与卖方产生纠纷的,按照《信用保障服务规则》等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处理。
六、免责条款
除《信用保障服务规则》的免责条款外,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买方将无法享受“电商一站通(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服务:
1)因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申请内容、更改物流信息、联系不上、拒绝提供打包标签信息、拒绝付款和拒绝收货等)导致卖方无法按本规范规定时效提供服务或无法提供服务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无法按承诺服务时效提供服务或无法提供服务的(指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骚乱、暴动、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严重疫情和政府行为,如管制、征收、征用等);
七、卖方“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的终止
1,卖方不再符合准入条件;
还款信息:
收款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571900288010806
收款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八、其他
1,阿里巴巴将根据“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的实际执行情况不时完善、修订本规则并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指定日期生效(如有)或公示之日生效。
2,本规则中“阿里巴巴”指阿里巴巴国际站(www.alibaba.com)的运营方。
3,任何一方对本规则有异议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一站通服务,并通知另一方、阿里巴巴;卖家签署、履行交易合同及/或申请使用“电商一站通服务(eCommerce One-stop Service)”的,即表明接受并认可本规则。